台州市扩大自由职业者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了 农民也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啦 为不断扩大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规模和比例,推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可持续发展,让更多的群体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我市决定扩大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范围。 具体变化如下: 自由职业者缴存对象扩大到务农、进城务工、农业转移人口(特指户籍在农村、居住在城镇半年以上,并从事非农产业的流动人口)等群体,个人年龄满18周岁以上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领取退休养老金)。 扩大前:需在本市连续正常缴纳社保两年以上,且当前及最近半年是以个人名义正常连续缴纳的。 扩大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即可。 办理地点:可直接到就近的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或住房公积金银行网点办理。 办理材料:自由职业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承办银行结算卡,到窗口填写自愿缴存登记表,签订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合同。 收款方式:按月汇缴,每月由住房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从缴存者银行结算账户中扣收。 同时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或无社保的自由职业者,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原则上一个年度内可自由提取一次。 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同等享有提取以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权利。如果您还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赶快来办理吧!
政策解读单位: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576-12329 政策咨询渠道: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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