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台州公积金电子影像档案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询价,请你单位进行书面报价。 一、询价邀请 (一)项目名称:台州公积金电子影像档案系统升级改造; (二)采购单位: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项目预算:6.8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专业技术能力; (五)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30。 2.提交地点:台州市椒江区开元路320号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楼。 (六)报价文件的组成和要求 报价文件组成: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项目建设方案;③《报价单》(附件1)。 报价文件要求:①所有报价文件须加盖报价人公章;②报价文件应密封提交,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报价人公章;③密封文件封袋处应标明项目名称和报价人全称。④报价文件提交数量:一式一份。 二、技术要求 按照中心的项目建设要求,做好原始数据的迁移: 1.按照各县市区域将原始影像转换成符合当地档案馆进馆要求的pdf和TIFF格式的影像,并保证转换的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可用性,同步提高影像转换效率; 2.将历史档案数据和影像材料同步迁移到政务云服务器,将原档案系统的影像文件地址数转到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中,确保业务管理系统能正确访问、打开政务云上的影像文件,同时要保证迁移的数据的完整性、正确性、可用性、安全性。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 (二)服务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 (三)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支付30%,项目进度达到一半以上支付20%,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下余款。 四、评标办法 (一)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如出现相同报价,根据企业状况择优选择。 五、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应按询价函资格、技术、商务等相关要求,自行编制询价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不按询价函要求提供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逾期提供的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方式:0576-88521580 联系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开元路320号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楼办公室 附件:
台州公积金电子影像档案系统升级项目询价单 预算金额(含税) | 实际报价(含税) | 报价单位(公章) | 备注 | 6.8万元 |
|
|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