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加装电梯还能提取公积金,办理这么方便!”近日,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温岭分中心成功办理我市首笔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家住五龙小区4楼的许女士深感爬楼梯出行不便,在当地政府老旧小区改造、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优惠政策扶持下,由同栋住户共同出资加装电梯,并在去年年底完成竣工验收。 “我们加装电梯共花费52万,政府补贴了20万,现在又能以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相当于‘零成本’,太划算了!”许女士开心地说。经温岭分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核查,该幢连同许女士在内共有两户符合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在收齐并检查确认住户们提供的材料无误后,两笔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业务成功办结。 据悉,为优化市场环境、提升家居消费体验,住房公积金优化提取服务,按照浙江省商务厅等13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自今年3月30日起,支持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验收通过一年内,家庭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金额。 下阶段,温岭分中心将继续坚持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加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宣传,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促进住房消费、保障住房民生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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