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整“认房”范围。将“认房”范围由台州行政区域调整为县(市、区)级行政区域。 二、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将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分别调整为单方50万元、夫妻双方100万元。首次和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均可享受最高贷款额度。 三、调整首付比例。将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从30%下调到20%。 四、进一步放开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三孩家庭首次和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均可上浮20%。 五、减少职工购房提取的留存余额。购房提取后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时借款人及配偶须留存不少于当前月缴存额6倍的缴存余额。留存余额标准从12倍减少为6倍,父母和子女无需留存。调整前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都需留存当前月缴存额12倍的缴存余额。 六、支持父母子女共同还贷。父母、子女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帮助借款人偿还个人住房贷款。除按月提取外,可提取不超过实际还贷金额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调整前只支持提取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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