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对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还贷管理办法进行了调整,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还贷管理政策,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若干政策的通知》(台房金管〔2024〕5号),对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还贷管理办法进行调整。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若干政策的通知》等规定进行调整。 三、主要内容 目前,有哪些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 新细则实施前,我市针对纯商业住房贷款、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的还贷提取频次规定为1年1次。随着近几年金银合作不断深入,数据共享高效便捷,中心目前已基本具备自动获得有关数据的条件。目前,中行、农行、建行、交行、邮储等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均可以办理按月提取业务,办理方式和市内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方式一致。 四、关键词 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按月。 五、新旧政策对比 扩大住房贷款范围 调整前: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调整后: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台州市内合作银行商业性住房贷款、浙江省内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适用范围:台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七、注意事项: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0日开始实施。 八、解读机构: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解读处室:归集管理处,0576-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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