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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3-30  09:47       信息来源: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台州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6名委员,2022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台州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分配情况》《2021年台州市住房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和2022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以及新修订的《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个处 9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73人,其中,在编102人,非在编7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2年,新开户单位38054家,净增单位3400家;新开户职工11.46万人,净增职工4.67万人;实缴单位25034家,实缴职工64.65万人,缴存额124.7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5.72%、7.79%、8.06%2022年末,缴存总额1001.57亿元,同比增长14.22%;缴存余额321.70亿元,同比增长10.95%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

(二)提取:2022年,25.3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92.98亿元,同比下降0.22%;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4.54%,比上年减少6.19个百分点。2022年末,提取总额679.87亿元,同比增长15.84%。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

2022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8万笔48.2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8.04%、13.23%。其中, 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3万笔8.66亿元,椒江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3万笔8.17亿元,黄岩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万笔3.75亿元,路桥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9万笔3.30亿元,临海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3万笔8.20亿元,温岭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1万笔4.50亿元,玉环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9万笔3.82亿元,天台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8万笔3.27亿元,仙居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4万笔1.60亿元,三门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8万笔3.02亿元。

2022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7.73亿元。其中, 市中心6.46亿元,椒江分中心5.44亿元,黄岩分中心3.3亿元,路桥分中心2.76亿元,临海分中心5.23亿元,温岭分中心4.53亿元,玉环分中心3.11亿元,天台分中心2.81亿元,仙居分中心1.97亿元,三门分中心2.12亿元。

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8.61万笔603.47亿元,贷款余额297.7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7.38%、8.70%、 3.6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2.55%,比上年降低6.5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

2.异地贷款:2022年,发放异地贷款763笔25167.26万元。2022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50790.18万元,异地贷款余127909.70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2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当年贴息额520.30万元。2022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5004笔231306.6万元,累计贴息10930.27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发放项目贷款。

(四)购买国债:2022年,无买卖国债业务。2022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9.33亿元。其中,活期0.30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4.85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4.18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2.55%,比上年降低6.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2年,因辖内资金调剂利息收支抵消影响,调整前业务收入106824.41万元,调整后业务收入102649.77万元,同比增长7.25%。其中(调整前),市中心17492.22万元,椒江分中心14155.82万元,黄岩分中心8683.45万元,路桥分中心8583.5万元,临海分中心14359.89万元,温岭分中心14831.75万元,玉环分中心8801.58万元,天台分中心8005.92万元,仙居分中心6448.92万元,三门分中心5461.36万元;存款利息6950.4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95697.54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1.7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2年,因辖内资金调剂利息收支抵消影响,调整前业务支出53729.20万元,调整后业务支出49554.56万元,同比增长6.13%。其中(调整前),市中心9917.76万元,椒江分中心7210.48万元,黄岩分中心4237.86万元,路桥分中心4142.21万元,临海分中心6892.99万元,温岭分中心7283.88万元,玉环分中心4312.28万元,天台分中心3832.42万元,仙居分中心3311.07万元,三门分中心2588.25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46157.02万元,归集手续费1.3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870.95万元,其他525.23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2年,增值收益53095.21万元,同比增长8.32%。其中,市中心7574.46万元,椒江分中心6945.34万元,黄岩分中心4445.59万元,路桥分中心4441.29万元,临海分中心7466.90万元,温岭分中心7547.88万元,玉环分中心4489.29万元,天台分中心4173.5万元,仙居分中心3137.85万元,三门分中心2873.11万元。增值收益率1.74%,比上年下降0.0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2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3733.76万元,提取管理费用4336.64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024.81万元。

2022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4042.13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922.57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台州市财政局2139.14万元,椒江分中心上缴椒江区财政局1710.09万元,黄岩分中心上缴黄岩区财政局1147.99万元,路桥分中心上缴路桥区财政局1331.45万元,临海分中心上缴临海市财政局1953.4万元,温岭分中心上缴温岭市财政局2412.13万元,玉环分中心上缴玉环市财政局1294.85万元,天台分中心上缴天台县财政局1109.63万元,仙居分中心上缴仙居县财政局718.68万元,三门分中心上缴三门县财政局105.21万元 

2022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85775.9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2037.32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14499.25万元,椒江分中心提取16134.72万元,黄岩分中心提取9388.27万元,路桥分中心提取9733.64万元,临海分中心提取16239.42万元,温岭分中心提取22734.08万元,玉环分中心提取9908.21万元,天台分中心提取8040.88万元,仙居分中心提取4034.43万元,三门分中心提取1324.4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2年,管理费用支出4710.59万元,同比增长7.6%。其中,人员经费3051.41万元,公用经费486.84万元,专项经费1172.34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797.9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515.56万元、102.09万元、180.28万元;椒江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490.84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52.12万元、42.74万元、195.98万元;黄岩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496.7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34.75万元、52.77万元、109.21万元;路桥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96.61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48.44万元、54.17万元、94万元;临海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518.31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17.82万元、36.55万元、163.94万元;温岭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522.3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26.06万元、47.08万元、149.19万元;玉环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41.26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10.3万元、74.67万元、56.29万元;天台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74.5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49.85万元、47.29万元、77.39万元;仙居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430.58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30.74万元、6.97万元、92.87万元;三门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41.47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65.77万元、22.51万元、53.1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81.68万元,逾期率0.027‰。其中,市中心0.05椒江分中心0,黄岩分中心0.007,路桥分中心0,临海分中心0,温岭分中心0.002;玉环分中心0.109‰,天台分中心0.069,仙居分中心0.076‰,三门分中心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85775.94万元,2022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22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4.26%,国有企业占16.44%,城镇集体企业占1.15%,外商投资企业占2.5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7.2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62%,灵活就业人员占0.79%,其他占4.92%;中、低收入占98.79%,高收入占1.21%。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96%,国有企业占13.0%,城镇集体企业占0.83%,外商投资企业占3.8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3.8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59%,灵活就业人员占0.96%,其他占4.98%;中、低收入占99.38%,高收入占0.62%。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7.0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5.6%,租赁住房占6.09%,其他住房消费提取占1.08%,老旧小区改造提取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1.0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24%,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5.93%。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78%,高收入占2.2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55.7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4.51%,比上年增长0.4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89200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4.51%,90-144(含)平方米占71.92%,144平方米以上占13.57%。购买新房占75.87%(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24.1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5.54%,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4.46%,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2.97%,30岁-40岁(含)占44.84%,40岁-50岁(含)占17.31%,50岁以上占4.88%;购买首套房申请贷款占77.22%,二套申请贷款占22.78%;中、低收入占98.66%,高收入占1.34%。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22年末,累计试点项目0个。

(四)住房贡献率:2022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8.22%,比上年降低17.9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修订《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出台《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等。

(二)当年信息化建设与服务改进情况:一是切实推进牵肠挂肚项目建设。为减轻缴存职工支付房租的资金压力,实现住房公积金租房按月自动提取,并顺利通过“租金提取智办”牵肠挂肚项目验收。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服务方式、加快信息建设,迭代升级企业开户一件事,将银行账户开立、托收签约纳入企业开户一件事,实现企业开户、单位缴存一条龙服务。三是不断优化“一网通办”功能。坚持以便民利民为导向,优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线上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结清)功能,实现省内异地偿还房贷提取、线上直接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款、线上贷款还款实时扣款等功能让贷款职工不必在“缴存城市”和“贷款城市”之间两头跑。四是加快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建设。通过跨区域数据共享、业务流程再造,实现长三角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离退休提取零材料、多地联办实时审核,为退休职工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五是加快实施“浙里安居·金心惠企”项目建设。通过搭建政务金融数据多跨共享,成功推进省创新项目“浙惠公积金·金心惠企”平台“惠企增信”“惠企上市”“惠企阶段性纾困”子场景建设试点。六是成功对接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接口,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基本情况及还款明细的信息通查,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 3 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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