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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30  09:04       信息来源: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台州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6名委员,2021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台州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分配情况》、《2020年台州市住房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和2021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以及新修订的《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台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还贷管理办法》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4个处 室,9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70人,其中,在编102人,非在编68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1年,新开户单位 43331家, 净增单位3933家;新开户职工11.46万人,净增职工5.17万人;实缴单位21634家,实缴职工59.98万人,缴存额115.4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2.22%、9.42%、7.74%2021年末,缴存总额876.84亿元,同比增长15.16%;缴存余额289.95亿元,同比增长8.31%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

(二)提取:2021年,23.6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93.19亿元,同比增长5.71%;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80.73%,比上年减少1.55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586.89亿元,同比增长18.88%。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6万笔55.6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87%、1.63%。其中, 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万笔11.01亿元,椒江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3万笔8.8亿元,黄岩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3万笔4.76亿元,路桥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9万笔3.05亿元,临海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1万笔7.14亿元,温岭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9万笔6.82亿元,玉环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4万笔4.95亿元,天台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2万笔4.1亿元,仙居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6万笔2.14亿元,三门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9万笔2.88亿元,

2021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5.85亿元。其中, 市中心6.13亿元,椒江分中心5.16亿元,黄岩分中心3.19亿元,路桥分中心2.61亿元,临海分中心4.83亿元,温岭分中心4.43亿元,玉环分中心2.86亿元,天台分中心2.67亿元,仙居分中心1.79亿元,三门分中心2.18亿元。

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7.33万笔555.18亿元,贷款余额287.1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9.90%、11.14%、7.40%。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9.05%,比上年降低0.83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

2.异地贷款:2021年,发放异地贷款871笔26812.00万元。2021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25622.92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02571.11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1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当年贴息额835.57万元。2021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5004笔231306.6万元,累计贴息10409.97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发放项目贷款。

(四)购买国债:2021年,无买卖国债业务。2021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2.40亿元。其中,活期0.38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8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0.22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9.05%,比上年降低0.8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1年,业务收入95708.19万元,同比增长5.62%。其中,市中心12782.11万元,椒江分中心13168.69万元,黄岩分中心8125.63万元,路桥分中心8016.53万元,临海分中心13157.95万元,温岭分中心13843.71万元,玉环分中心8146万元,天台分中心7452.5万元,仙居分中心6023.09万元,三门分中心4991.98万元;存款利息4244.0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 91458.41万元,国债利息 0万元,其他5.7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1年,业务支出46692.01万元,同比增长0.86%。其中,市中心6146.00万元,椒江分中心6988.98万元,黄岩分中心3863.66万元,路桥分中心3834.74万元,临海分中心6433.95万元,温岭分中心6630.66万元,玉环分中心3965.81万元,天台分中心3478.26万元,仙居分中心3001.37万元,三门分中心2348.58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41867.87万元,归集手续费1.61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727.22万元,其他2095.31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1年,增值收益49016.18万元,同比增长10.59%。其中,市中心6636.11万元,椒江分中心6179.71万元,黄岩分中心4261.97万元,路桥分中心4181.8万元,临海分中心6724.0万元,温岭分中心7213.05万元,玉环分中心4180.19万元,天台分中心3974.24万元,仙居分中心3021.72万元,三门分中心2643.39万元。增值收益率1.77%,比上年增加0.07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1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1150.16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943.45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922.57万元。

2021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3913.16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299.69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台州市财政局1936.4万元,椒江分中心上缴椒江区财政局1520.65万元,黄岩分中心上缴黄岩区财政局1034.93万元,路桥分中心上缴路桥区财政局1232.51万元,临海分中心上缴临海市财政局1566.14万元,温岭分中心上缴温岭市财政局2141.43万元,玉环分中心上缴玉环市财政局1165.03万元,天台分中心上缴天台县财政局980.36万元,仙居分中心上缴仙居县财政局623.09万元,三门分中心上缴三门县财政局99.15万元

2021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52042.1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7012.51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12037.69万元,椒江分中心提取14066.04万元,黄岩分中心提取8189.63万元,路桥分中心提取8361.6万元,临海分中心提取14146.01万元,温岭分中心提取20237.26万元,玉环分中心提取8453.76万元,天台分中心提取6967.24万元,仙居分中心提取3347.08万元,三门分中心提取1206.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1年,管理费用支出4377.78万元,同比增长1.73%。其中,人员经费2792.39万元,公用经费457.64万元,专项经费1127.75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743.6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487.3万元、79.12万元、177.21万元;椒江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480.05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56.89万元、37.17万元、185.99万元;黄岩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468.52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03.71万元、54.08万元、110.73万元;路桥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71.88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21.83万元、53.18万元、96.87万元;临海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470.52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89.89万元、35.64万元、144.99万元;温岭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459.89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32.08万元、42.01万元、85.8万元;玉环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77.2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21.84万元、75.8万元、79.59万元;天台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12.91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05.52万元、26.78万元、80.61万元;仙居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401.85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71.3万元、29.92万元、100.63万元;三门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291.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02.03万元、23.94万元、65.33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64.79万元,逾期率0.023‰。其中,市中心0.048椒江分中心0,黄岩分中心0,路桥分中心0,临海分中心0,温岭分中心0;玉环分中心0.112‰,天台分中心0,仙居分中心0.094‰,三门分中心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52042.18万元,2021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21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7.88%,国有企业占16.13%,城镇集体企业占1.59%,外商投资企业占2.0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5.8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38%,灵活就业人员占0.63%,其他占3.47%;中、低收入占98.31%,高收入占1.69%。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1.67%,国有企业占12.91%,城镇集体企业占1.10%,外商投资企业占2.1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4.5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65%,灵活就业人员占0.60%,其他占4.36%;中、低收入占99.37%,高收入占0.63%。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8.0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0.85%,租赁住房占5.10%,老旧小区改造提取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7.6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64%,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4.74%。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93%,高收入占3.07%。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1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88.94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4.06%,比上年下降1.0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08850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5.25%,90-144(含)平方米占72.53%,144平方米以上占12.22%。购买新房占77.74%(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22.2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3.46%,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6.54%,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1.97%,30岁-40岁(含)占44.94%,40岁-50岁(含)占18.62%,50岁以上占4.47%;首次申请贷款占92.27%,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7.73%;中、低收入占98.44%,高收入占1.56%。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21年末,累计试点项目0个。

(四)住房贡献率: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6.12%,比上年降低2.45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当年无新增业务承办行。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归集方面,修订《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台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台州市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管理办法》,进一步简化相关办事材料和流程。贷款方面,修订《台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

(三)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一是全面推进政务2.0建设。从大数据共享、系统互联互通、业务智能审批等三个维度全面推进政务2.0新模式改造,实现全部服务事项均可采用2.0收件,其中19个服务事项实现智慧秒办。二是聚焦多跨协同数字化场景建设。运用实名认证、数据共享、电子签章等新技术,率先实现“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抵押注销”网上无感智办。三是不断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建设。通过跨区域数据共享、流程再造,完成长三角异地购房提取、线上开具结清证明、异地贷款缴存证明等5个事项的一网办理建设。四是大力推进“跨省通办”建设。依托“全程网办”模式,推进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等8个跨省通办业务落地落实。五是深入推进“一件事”迭代升级,实现退休一件事、高校毕业生就业、身后一件事等6个一件事智能秒办。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在数字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坚持线上线下聚力融合,持续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效率。实现离职、退休、租房提取“智慧秒办”,在全省率先实现“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抵押注销”全流程“网上智办”,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等,实现购房提取等8个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全年累计办理“跨省通办”业务348笔,大大节约职工办事时间和费用。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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