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视力保护色: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6  09:17       信息来源: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台房金〔20221


市委市政府:

2021年,我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依法履行部门职能,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法治住房公积金建设不断深入规范。现将我中心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根据《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的规定,中心全面依法履行缴存、提取和贷款工作职责,积极发挥住房保障作用。全市今年净增缴存单位3933个,净增缴存职工51661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5605笔,共计55.65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124.55万笔,共计93.18亿元,均超额完成考核目标。截止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21634个,缴存人数599793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情况。我中心长年聘请浙江华顶律师事务所律师做法律顾问,委托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措施及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咨询论证、起草,参与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或法律纠纷,参与疑难案件研讨和复议诉讼等工作,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住房公积金中的专业专家作用,有效保障了中心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确保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切实维护了广大建缴职工的合法权益。目前,法律顾问参与中心法律事务已形成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2.行政诉讼应诉情况。今年我中心无行政诉讼案件。

3.行政执法证件持证率情况。2021年,我中心应持证人员87人 ,实际持证81人,持证率为93.1%。

4.案卷评查落实情况。2021年9月,中心开展案件评查工作,会同各分中心对今年以来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互评互查,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并将评查情况报至市司法局。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省、市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要求,落实责任部门,明确工作职责,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一是规范执法公示制度,在网上主动公开中心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行政执法人员等事项,通过规范执法行为、服务窗口明示岗位信息和行政决定网上公开等措施规范公示工作。二是强化执法全过程管理,统一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格式文本,明确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配齐执法记录仪。三是开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制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配备法制审查人审查案件流程和要素,保障行政执法决定合规合法。

2.行政执法案件处理情况。今年中心处理住房公积金骗提案件11起,均为历史遗留案件,其中有6起因当事人到期仍未归还骗提本金,已移送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今年我中心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进展,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政策有待进一步明晰;二是用人单位违法证据收集困难,执法难度较大,线索排摸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在违法当事人有意回避的情况下,缺乏相应的行政执法手段;四是缺乏强有力的行政执法措施,应继续加强执法人力物力的配备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学习。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切实履行法治政府首要职责。中心主任徐宏光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抓直管,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确保在各项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各项工作目标推进中落实法治化要求。

(二)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把法治政府建设同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从强化法治思维、压实责任担当、注重治防并举、完善制度建设、深化作风建设、强化监督制约等方面对年度工作进行了总体规划,为全系统依法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实施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监督,确保了住房公积金事业依法稳健发展。

(三)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相关要求,积极部署常态化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制定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加强住房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舆论引导,开展行业乱象治理,深挖排摸违法违规线索,严厉打击骗提骗贷,有效保障了住房公积金正常使用秩序。全年窗口通过共享平台主动发起协查207笔,市外购房、重大疾病等高频骗提事项得到有效防范。

(四)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培训学习。采取观看专题辅导片、专题研讨、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提升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研究制定行政执法操作细则,规范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政府专题学习研讨,利用机关和支部学习会等形式,共组织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传达、法规学习3次。

2022年主要计划

(一)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识。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正确看待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面临的任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继续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继续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注重年度考核指引,督促推进两级机关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落实各自职责,抓细各项要求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政策相关要求,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开展工作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的网络考试和专题学习努力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的法治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健全行政决策机制。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同时配套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及时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7

(此件公开发布)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