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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06  11:52       信息来源: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浏览次数:

台房金〔2020〕10


市委市政府:

2020年,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依法履行部门职能,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法治公积金建设不断深入规范。现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根据《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的规定,中心全面依法履行缴存、提取和贷款工作职责,积极发挥住房保障作用。截至今年底,全年净增缴存职工41085人,发放公积金贷款14880笔,共计54.76亿元,提取公积金1088831笔,共计88.15亿元,超额完成考核目标。

(二)深化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台州市数字化转型2020年工作要点》,加快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中心按照年初工作部署,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抓手,完善服务渠道功能,优化政务审批,着力推进“一件事”特色改革,完成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生涯全周期管理“一件事”和企业开户“一件事”的系统改造。极大减少了办理工作量,实现企业“零材料”、“跑零次”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提高了办事效率和中心管理服务水平,在“重要窗口”建设中积极发挥作用、展现作为。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情况。我中心长年聘请浙江华顶律师事务所做法律顾问,委托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措施及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咨询论证、起草工作,参与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或法律纠纷,参与疑难案件研讨和复议诉讼等工作。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公积金中的作用,保障中心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切实维护中心和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目前,法律顾问参与中心法律事务已形成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2、行政诉讼应诉情况。我中心持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共有1起行政诉讼案件,中心党组成员樊存剑于2020年9月代表中心参加行政诉讼庭审。

3、行政执法证件持证率情况。2020年,我中心应持证人员76人,实际持证69人,持证率为90.79%。今年中心组织人员参加了由市司法局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及考试,并督促考试不通过未能取得行政执法证的同志加强理论学习,努力实现中心全员持证。

4、案卷评查落实情况。2020年9月,中心开展案件评查工作,会同各分中心对今年以来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互评互查,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并将评查情况报至市司法局。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省、市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要求,落实责任部门,明确工作职责,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一是规范执法公示制度,在网上主动公开中心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行政执法人员等事项,通过规范执法行为、服务窗口明示岗位信息和行政决定网上公开等措施规范公示工作。二是强化执法全过程管理,统一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格式文本,明确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配齐执法记录仪。三是开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实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制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配备法制审查人审查案件流程和要素,保障行政执法决定合规合法。

2、行政执法案件处理情况。今年中心处理住房公积金骗提案件58起,均为上年度遗留案件,其中结案51起,追回骗提本金661.71万元,目前还有7起因到期仍未归还骗提本金,中心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今年我中心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进展,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缺乏具体的执法政策或文件支持,部分政策有待进一步明晰;二是用人单位违法证据收集困难,执法难度较大,线索排摸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在违法当事人有意回避的情况下,缺乏相应的行政执法手段;四是缺乏强有力的行政执法措施,应继续加强执法人力物力的配备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学习。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切实履行法治政府首要职责中心徐宏光主任带头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担负第一责任,切实履行 “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抓直管,对中心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第一时间部署、协调、督促,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二)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把法治政府建设同中心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从强化思想武装、加强政治建设、强化责任担当、注重教防并举、完善制度建设、深化作风建设、强化监督制约方面对年度工作进行了总体规划,为全系统依法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基本指引。坚持依法行政,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监督,确保了住房公积金事业依法稳健发展。

(三)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落实省厅相关批示要求,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面部署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制定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加强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舆论引导,开展行业乱象治理,深挖排摸违法违规线索,严厉打击骗提骗贷,有效保障公积金正常使用秩序。全年窗口通过共享平台主动发起协查197笔,市外购房、重大疾病等骗提高频事项得到有效防范。

(四)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培训学习。采取观看专题辅导片、专题研讨、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提升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法治政府专题学习研讨,利用机关和支部学习会等形式,共组织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法规学习4次。

2021年主要计划

(一)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识。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正确看待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面临的任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扎实做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继续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继续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注重年度考核指引,督促推进两级机关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落实各自职责,抓住各项要求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公积金政策相关要求,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开展工作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的网络考试和专题学习,努力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的法治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健全行政决策机制。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同时配套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及时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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