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房金〔2020〕4号
市委市政府:
2019年,台州市住房公积金运行保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履行部门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动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稳定发展。现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工作情况
(一)全面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1、精心部署,组织保障有力。市县两级公积金中心第一时间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将扫黑除恶工作列入对各分中心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出台《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目标与措施,公布举报电话、信箱、邮箱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并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先后召开全市公积金系统打击骗提公积金专项工作部署视频会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截至2019年8月底,市公积金专题研究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4次,组织分中心交叉互查1次,到各县(市、区)开展专项督导3次。
2、协作联动,信息核查有力。与市建设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增强信息共享力度;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执行协作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重点明确公积金中心协助人民法院查询有关公积金个人信息的具体方式和内容;充分发挥长三角地区异地购建房提取机制的作用,实现跨区域提取资料联查互证,有效防范并清查打击利用异地购房进行骗提、套取公积金的违法行为。截至2019年8月底,全市公积金系统通过“一证通办”平台向不动产、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核查信息600余人次,向外地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核查信息70余人次;各级人民法院以协助查询通知书或介绍信的方式向公积金中心查询信息50余人次。
3、主动作为,线索摸排有力。建立健全市县中心扫黑除恶线索摸排“两级”承诺制,层层压实线索摸排责任并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承诺书》,对履职不力导致的不排查、排查走形式或有线索不报、瞒报、漏报的,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推动“等线索”转为主动“找线索”,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大专项培训力度,邀请相关部门专家介绍假印章、假发票、假合同等识别经验,全面提升窗口初审人员和审批人员业务素质,不断增强发现骗提行为的意识和能力;及时开展“回头看”活动,对近三年来的职工提取公积金相关资料进行地网式排查梳理,开展串并分析,深挖隐藏线索。截至8月底,全市共向公安部门、扫黑办移交问题线索82件。
4、规范管理,内部防控有力。及时建立公积金扫黑除恶工作相关机制,出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信息报送、督导检查、沟通对接等7个方面的制度,为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持久推进提供长效工作机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业务管理防止公积金骗提的通知》,就提取档案检查方式、拓宽调查取证渠道、业务操作防范措施、规范案件处理程序、加大督查和责任追究力度等方面进行再明确、再细化,并形成《台州市防范住房公积金骗提行为情况分析报告》;健全公积金系统内部公职人员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预防内部公职人员成为涉黑势力的“保护伞”和“关系网”。
5、加强宣传,舆论引导有力。借助网站、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最大程度拓宽公积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覆盖面,形成“涉黑涉恶,人人喊打”的良好局面;在公积金服务窗口设置扫黑除恶宣传展架,把骗提公积金受到法律制裁的典型案例公布于众,以案示警、以案说法,形成有效震慑;结合“三服务”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宣传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政策规定和业务流程,及时做好政策解读,使广大职工自觉按章依规办事,从源头消除、挤压涉黑势力滋生空间。截至8月底,全市共举办主题宣传活动9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800余份,提供现场咨询服务10000人次。
(二)全面提升法治化水平
1、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重大行政决策,我中心严格按照台州市重大行政决策要求,进一步完善决策管理制度,规范决策提报程序,强化决策审查管理,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对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修改、制定等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相关条款要求,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及时提交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2019年印发的有关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及贷款等业务的6个政策性文件,都严格按照程序提交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2019年,中心没有提报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政府全体会议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也不存在重大行政决策违规情况。2019年我中心作出的8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已上报市司法局。
2、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情况。为进一步推进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严肃性,严格执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启动、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绝不发布实施。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制度。从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环节入手,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日常制发管理工作。经向市法制办相关工作人员咨询确认,我中心出台的文件为专业性较强的业务文件,不属于法制办检查的规范性文件范畴,故2019年我中心无规范性文件。
3、行政处罚案件执行情况。2019年我中心对196起公积金骗提案件作出处理。其中对43名当事人作出罚款决定,罚款金额总计为307895元,有1名当事人超过法定期限仍未履行决定,中心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行政复议案件被纠错情况。2019年我中心无行政复议案件,故不存在行政复议案件被纠错情况。
5、行政复议职责落实情况。2019年我中心没有发生被行政复议的案件,故无行政复议案件落实情况。
6、行政诉讼情况。2019年1月,我中心党组成员樊存剑代表中心参加行政诉讼庭审。
7、行政执法证件持证率情况。2019年,我中心职工应持证104人,实际持证88人,持证率为84.62%。中心及时通知全系统应持未持的职工报名参加法制办组织的执法证培训及资格考试。
8、行政机关合同管理情况。法制办规定500万以上合同报法制办审查,50万以上报备案,2019年我中心无超过50万元以上的合同。
(三)推行法治思维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1、案卷评查情况。2019年8月,中心开展案件评查工作,会同各分中心对今年以来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互评互查,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并将评查情况报告至市司法局。
2、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情况。我中心长年聘请浙江华顶律师事务所做法律顾问,委托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措施及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咨询论证、起草工作,参与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或法律纠纷,参与疑难案件研讨和复议诉讼等工作。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公积金中的作用,保障中心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切实维护中心和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目前,法律顾问参与中心法律事务已形成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3、办理案件存在重大失误责令纠正情况。2019年,我中心办理案件不存在重大失误情况。
二、存在困难与问题
今年我中心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进展,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缺乏具体的执法政策或文件支持,部分政策有待进一步明晰;二是用人单位违法证据收集困难,执法难度较大,线索排摸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缺乏强有力的行政执法措施,应该继续加强执法人力物力的配备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学习。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牢首要职责。中心徐宏光主任带头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担负第一责任,切实履行 “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抓直管,对中心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第一时间部署、协调、督促,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各项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二)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把法治政府建设同中心业务工作相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从强化思想武装、加强政治建设、强化责任担当、注重教防并举、完善制度建设、深化作风建设、强化监督制约等7大方面23小项对年度工作进行了总体规划,为全系统依法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基本指引。坚持依法行政,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监督,确保了住房公积金事业依法稳健发展。
(三)强化组织领导,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面部署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制定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加强公积金领域扫黑除恶舆论引导,深挖排摸违法违规线索,严厉打击骗提骗贷,有效保障公积金正常使用秩序。
(四)开展专题培训,强化理论学习。采取观看专题辅导片、专题研讨、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提升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 。
四、2020年主要计划
(一)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识。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正确看待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面临的任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扎实做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继续强化落实工作责任。继续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督促推进两级中心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落实各自职责,抓住关键环节、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公积金政策相关要求,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开展工作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的网络考试和专题学习等,努力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的法治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健全行政决策机制。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采取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公开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同时配套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及时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运行保障中心
2020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19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