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负责记载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及偿还等工作。
4.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5.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承担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的审批、报批。
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7.编制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
8.行使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赋予的行政处罚职能;
9.负责管理、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
10.承办市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只包括台州市本级预算,不包括九个县、市、区分中心。
二、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收支总预算1618.60万元。
(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809.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9.30万元,占100%。
(三)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支出预算809.3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9.9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3.5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34.9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1.5万元,项目支出182.90万元。
(四)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18.6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09.3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9.99万元、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54.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3.52万元。
(五)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9.3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89.93万元,主要是两个信息专项项目未下达。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99.99万元,占61.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4.13万元,占6.69%;卫生健康支出21.66万元,占2.68%;住房保障支出233.52万元,占28.8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499.9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38.6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15.4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10.9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医疗、生育、工伤等保险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事务10.6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50.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事务182.9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项目支出。
(六)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6.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4.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1.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9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与上年预算数一样。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25%,主要用于外单位来调研交流、督查指导等公务活动的接待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G系统相对稳定,全国使用范围较大,来考察调研的中心会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与上年预算数一样。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本级一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1.50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本级采购预算总额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本级没有公务车辆,没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2.9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3. 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在职和退休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生育、工伤等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为在职和退休人员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