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立和完善市住房公积金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的规范化,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效益的原则,决定开展2018年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招标。现就本次招投标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采取包总价招标,预算总价为120000元(超出预算为无效标)。具体数量各供应商可来现场实地勘查。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具有相关档案服务案例的企业;
三、项目要求:
1、中标供应商对完成的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必须符合《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档案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档案管理目标考核认定办法》(建金监发[2015]477号)的要求。
2、积存档案不得超过一个月数量。
四、竞标单位代表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报名和递交投标文件,进入开标、评标会场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竞标单位主要负责人亲笔签字确认并盖红色公章的授权书,并办理交接、履行登记手续。
五、竞标单位资格审查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在开标时,再经评委审查确认。
六、本期评标设监督员1名、评委3-5名。
七、开标时,工作人员随机邀请竞标单位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由工作人员将竞标资料分发给各评委。
八、招投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九、竞标规则:本期招标采用资格条件符合性最低价中标法。多家单位中标价相同时,确定2次报价低价者中标。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书处理: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亲笔签字;
(二)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不清晰或存在歧义的;
(三)标书一式六份,标书出现不同内容和结果的;
(四)竞标单位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其他经评委一致认定为无效标书的情形。
十一、竞标单位对开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工作人员应当场作出答复并予以记录。
十二、评标后,工作人员打印招标结果确认书,提交各位评委、监督员签字确认后生效。
十三、报名、投标、开标
(一)报名时间、地点: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27日(星期五),在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处202室(椒江区开元路320号),逾期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竞标单位少于三家,取消本次招标工作。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台州市住房公积金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招标报名表》(一份);
2、营业执照;
3、财务报表。
(二)投标时间、地点:2018年8月6日(星期一)9:00, 在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处202室(椒江区开元路320号),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以密封函件的形式将《台州市住房公积金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投标标书》一式六份,送达投标地点,并授权一位代表参加本次招投标。
1、标书一式六份。
2、标书必须盖公章和主要负责人亲笔签字。
3、信封粘贴处加盖红色公章(骑缝章)。
4、竞标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并盖红色公章的授权书一份。
5、授权人为递送标书人,递送标书人需带身份证原件。
(三)开标时间、地点:2018年8月6日(星期一)9:30,在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4楼会议室(椒江区开元路320号)。
联系人:单志红:联系电话:88530179。
十四、本公告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1.《台州市住房公积金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招标报名表》
2.《台州市住房公积金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投标标书》
3.《2015-2017年住房公积金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
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7月12日